各班级: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以及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。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,经学生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评审,补充拟推荐22航管的靳欣然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1月4日-6日。
广大师生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反映。反映情况和问题,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、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史老师,联系地点:天工楼415,联系电话:0512-6835013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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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4日